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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分类法

更新时间:2023-02-02 23:40:00作者:百科

年度分类法

根据文件形成的年度将全宗内档案分成若干类别的方法。按年度分类,可以反映一个立档单位活动逐年发展变化的面貌,看出不同时期工作的特点,便于历史地研究问题。这种分类方法同现行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制度相吻合,以年度为单位立卷和移交,自然形成一种分类。年度分类法也可以同其他分类法分层联用,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方法。

按年度分类时有两类文件的归类需要妥善处理:

(1)文件上有属于不同年度的几种日期,要确定一个主要日期,即最能说明该文件时间特点的日期。例如:内部文件和一般的发文,应以写成日期为根据;收文以收到日期为根据;法令和条例等法规性文件,以批准日期或公布、生效日期为根据;指示、命令等指令性文件,以签署日期(即落款日期)为根据;计划、总结、预算、决算、统计报表等,以内容针对的时间为根据;跨年度的计划可放入开始的年度,跨年度的总结可放入最后的年度;跨年处理的专门案件、往来文书等,可放入关系最密切的年度或最后结案的年度。

(2)没有注明日期的文件,要考证和判定文件的准确日期或近似日期。可以分析文件的内容来判定日期,或从研究文件的制成材料、格式、字体和各种标记来判定日期,或以与已知日期的文件比较对照的方法来判定日期。

除了一般通用年度外,还可按专门年度分类。如教学年度、会计年度和粮食年度等。如果立档单位一部分工作按一般年度进行,一部分工作按专门年度进行,其档案在按年度分类时,则将两种年度结合起来,分别分类,统一排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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