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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灾荒

更新时间:2023-02-02 22:19:40作者:百科

民国时期灾荒

包括水、旱、风、雹、蝗、震等灾害情况。民国时期灾害无年不有,仅据1912~1937年统计,较大灾害就达七十七次之多,计水灾二十四次,旱灾十四次,地震十次,蝗灾九次,风灾六次,疫灾六次,雹灾四次,饥歉两次,霜雪灾两次。

北洋政府时期,灾害较重的年份有:

(1)1913年永定河决口,冀省重灾。江淮泛滥。赣、豫、皖三省大旱。12月滇省地震,嶍峨城(今峨山彝族自治区)全毁,死两千人。全国受灾面积达六亿五千万余亩。

(2)1918年,水、震等受灾区域亦不下六亿一千万亩。

(3)1920年,华北五省三百一十七县大旱,死五十万人。12月,宁夏、甘肃大地震,死者不下二十万人,仅海原一城即死七万余人。

(4)1924年,闽、粤等十二省大水,淹毙万余人,财产损失一亿二千五百万元。

(5)1925年3月,云南地震,大理城全毁,大理、凤仪、宾川三县死三千余人。是年夏,冀、粤、桂等六省虫灾,损失约一千三百万元。川省饥歉,疫疠流行,罹灾者二十万人 (见彩图)。

1925年四川发生大灾荒,饥民骨瘦如柴,奄奄一息

9月,山东省黄花寺黄河决口,淹两千平方里,灾民两百万人,损失数千万元。

(6)1926年,东三省大旱,鲁省大水,均为二十年来所未有;皖省大水则为六十年来所未有,冲毁农田十万亩,草根树皮食尽,以观音土充饥。

南京国民政府前期,灾害较重的年份有:

(1)1928年,水、旱、蝗、雹被灾区域达二十一省一千零九十三县,灾民一亿人。其中冀、鲁、豫、晋、陕、甘、察、绥八省旱灾之重,为数十年所仅见。长江流域蝗灾,浙江最重,仅芦柴一项损失即达一亿元。

(2)1930年,水、旱、虫、雹等灾,区域广达八百余县,灾民五千万人,陕甘尤重,灾民卖儿鬻女,裂吃死尸,易食生人。

(3)1931年江淮运河流域大水,遍及十八省,灾民一亿人。而湘、鄂、赣、皖、苏省尤烈,溺毙约十五万人,财产损失二十亿元。

(4)1933年,华北、华南十五省水灾,陕、粤等十省旱灾,豫、皖等九省蝗灾。

(5)1934年十六省旱灾,谷物损失十四亿元。十四省水灾。华北、华中蝗患极重。

(6)1935年水旱灾荒合流,八省二百四十一县水灾,淹没田地五千多万亩,加上旱、风、雹、病、虫灾,全年损失粮食即在两亿市担左右。

抗日战争时期,全国因战灾及抛荒之地达七亿亩左右,水、旱、风、虫、震灾频年发生。1937年8月山东菏泽地震,死七万人。1938年6月,为阻止日军追击,在花园口决堤,黄水淹豫、皖、苏三省四十余县,罹灾者一千余万人。1939年冀省大水,八十年来所未见,灾民三百万,损失两亿数千万元。1942年太行、冀南旱灾、蝗灾严重。1943年河南大饥荒,死数十万。1944年川、陕、黔等省旱、水、虫灾,川北尤重。据统计,1945年东北及湖南、河南、江西、山东、浙江、福建、山西、广东、安徽、广西等省灾民达一千九百万人。

抗战结束后,内战全面扩大,天灾伴随而来。1946年至少有六百万亩的耕地遭水灾,受灾人口达三千万以上。1947年,山东、四川、广西、广东等十六省受水、旱、蝗、雹等灾农田达九千八百万亩。1948年,河南、福建、广东等省也都有大水灾。1949年受灾农田达一亿二千一百五十六万亩,灾民约四千万人。全年粮食总产量只有二千二百六十三亿六千万斤。

民国时期灾荒严重,除自然条件的作用外,国内政治混乱,内战频仍,政府对于天灾不注意预防及补救,农民深受剥削,丧失抵御灾害能力实为重要因素。